洛宁县委、县政府的“情况说明”说明了什么?

2018-01-24 18:04:04  来源:张春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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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以洛宁县委、县政府的名义向李亚书记所做的“关于洛宁县望乡庄园违规私设伟人塑像事件的情况说明”,说明了洛宁县委、县政府的主要领导根本没认识到所犯的错误是什么,错误的性质是什么。说明了他们要把反对毛主席的错误立场坚持下去,把打击左派团体和人民群众的错误态度坚持下去。
在洛宁县委、县政府的“情况说明”中,可以看出他们坚持的是以下几点:
    1.在洛宁这个地块上,是不准安放毛主席塑像的。
强拆毛主席塑像的处置措施是妥善的,是正确的。
    2.反对强拆毛主席塑像的民众是聚众闹事的。网民表达的愤慨是恶意炒作、造谣中伤。左派团体的网上行动是必须封杀的。
    3.存在的问题是在打击左派团体上“执行不力、经验不足、政治敏感性不强”。一句话,打击得不够。
    4.下一步要各部门组成专项领导小组。要严打、要控制與情、要追究责任、要举一反三。总之要与热爱毛主席的群众斗争到底。
    本来洛宁县委、县政府应该对强拆毛主席塑像的错误认真检讨,对阻止强拆的民众真诚道歉,对广大网民的愤慨给出真诚的交待。而不应顽固坚持错误立场,更不应对民众或左派团体杀气腾腾。若认为有人煽风点火、造谣中伤,则应摆出事实加以澄清。
    我们之所以认为洛宁县委、县政府的作法是严重的政治错误,是基于以下事实:
    1.望乡庄园为了在梅园营造毛主席诗词《咏梅》的意境,安装一尊毛主席塑像何错之有?我们当然不赞成滥建伟人塑像,若塑像粗制滥造、形象不佳,或阻碍交通,影响民众生活,均可算作强拆的理由。可洛宁县领导仅以一个“私建”为理由,就予以强行阻止和强拆怎么能服众呢?若说“私建”不可以,为什么洛宁县领导不采取一个“批准建”的措施?这样不就不是“私建”了吗?难道洛宁县已建的毛主席塑像太多了么?若太多的话,完全可以告知广大网民,证明你们反对的是“滥建”而不是“不准建”。不知洛宁县这个地块是否也建了庙宇、教堂。若也有新建的,是否都有批准文书,是否私建的均已强拆?
    很明显,洛宁县领导反对的不是“私建”,而是根本“不准建”。是别的可以建,毛主席塑像不准建。
    2.我们无比气愤的是在强拆过程中有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说的话:“你们把(毛主席)塑像装哪里都行,就是不准在洛宁放”、“装谁的塑像都行,就是不能装毛主席的塑像”。对说这种话的人,洛宁县委、县政府严厉查处了吗?如果说这是造谣中伤,完全可以官方辟谣、以正视听。
    3.毛主席是我党、我军、我们社会主义中国的缔造者,是全国人民的伟大领袖。毛主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人民真心实意热爱毛主席。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。只有一小撮坚持顽固反动立场的坏分子,才拼命抹黑和反对毛主席。他们仇恨和害怕人民群众热爱毛主席,不时发出“几声抽泣、几声凄厉”。作为共产党执政的县委、县政府本应有正确的政治敏感性,自觉站在人民群众一边,支持民众热爱毛主席的活动。可洛宁县委、县政府却反其道而行之,对民众自发地表达对毛主席的热爱,当作洪水猛兽,当作“突发與情”,证明了洛宁县领导确实有强烈的“政治敏感性”,但是不是过于地敏感了呢?是不是这个“敏感”是完全颠倒了的“敏感”呢?
    我们希望洛宁县领导能够认真检查一下自己的政治立场,改变自己完全错误的认识,采取正确的措施,给党、给人民一个正确的交待。比如,对仇视毛主席的某“政府工作人员”严肃查处”,平息民愤。对自身的错误立场、认识和行为深刻检讨,对已送往登封市中医院的毛主席塑像安置在民众满意的地方,总之通过采取具体可见的措